「犯罪學實證學派最早期的代表人物-義大利三聖」之一

圖一為:切薩雷·龍勃羅梭

Lombroso-切薩雷·龍勃羅梭
切薩雷·龍勃羅梭(Cesare Lombroso,1835年11月6日—1909年10月15日),台灣譯為龍布羅梭,為義大利犯罪學家、精神病學家,刑事人類學派的創始人。他摒棄古典學派認為犯罪源於人的自由意志和功利主義的理論,而是強調生理因素對犯罪的影響。他重視對罪犯的生理解剖的研究,比較研究精神病人和犯罪人的關係,從犯罪人和精神病人的顱相、體格等生理特徵判斷犯罪的傾向。他所提出最有名的概念是「生來犯罪人」。

代表著作:

(一)1876年出版『犯罪人』
(二)1911年出版『犯罪原因與其治療』

理論要點:


一.犯罪者具有遺傳(隔代遺傳)。
二.犯罪人的身體回復較原始之祖型再現的證明。
三.犯罪生理特徵透過『間接遺傳』『直接遺傳』而來。
四.遺傳因素,社會環境等亦有可能影響犯罪。
五.龍氏認為遺傳的生理因素是犯罪的主因,亦認為環境可以影響犯罪行為。
(在晚年比較成熟的思想裡,認為犯罪的原因,環境的因素大於生物或人類學的因素)

Note:犯罪生物因素~犯罪人分類:
1.生來犯罪人:祖型重現和較退化及低等的人類。
2.含有犯罪因子者:與生來犯罪人不同,無祖型再現特徵。
3.心神喪失犯罪人:經常從事衝動性極殘忍的犯罪行為。
4.激情犯罪人:有高度的情操-廉潔。而他們可能殺死任何對他們不忠實的人。
5.偶發犯:稱假犯罪人,卻因特殊原因犯罪。

生平:
龍勃羅梭生於維羅納一個富裕的猶太人家庭。曾在帕多瓦大學、維也納大學和巴黎大學學習語言和文學。後改變志向成為了一名軍醫。1866年他擔任帕維亞大學的客座講師。此後他注意在戰場上收集戰士和平民的顱骨,逐漸擴展到從精神病院和監獄收集去世的精神病人和罪犯的顱骨。1871年成為佩薩羅地區精神病院院長。1878年任都靈大學法醫學教授。

主要理論:
龍勃羅梭的主要理論認為犯罪是由多種生理反常導致的,他推測犯罪行為代表著一種返祖性,罪犯應該具有類似類人猿的形態和構造,這些生物學上的缺陷導致罪犯和現代社會和文明產生衝突。經過多年對正常人和罪犯的研究,龍勃羅梭認為這種「生來犯罪人」可以從解剖學上得到確認,罪犯多具有有坡度的前額,不同尋常的耳朵,不對稱的面部,格外長的手臂以及其他的「生理特徵」,某一類罪犯還對應著某一類特殊的生理特徵。龍勃羅梭還認為罪犯有較為遲鈍的痛感,更為敏銳的視力,缺少道德感,更為粗魯和殘忍。除去描述了「天生的犯罪性」的特徵外,龍勃羅梭還描述了「偶然的犯罪性」指的在衝動下會引起犯罪的特徵。

龍勃羅梭的研究方法是診斷性和描述性的,帶有對顱骨尺寸和其他部位的詳細測量與細節,他並沒有使用統計方法來分析犯罪者和常人的區別。雖然在他的晚年認識到某些心理和社會因素對犯罪的影響,但總體上傾向於犯罪顱相學。龍勃羅梭的理論在歐洲遭到了批判,在美國則比較被接受。1913年勾林(Charles Buckman Goring)發表了《英國罪犯:統計學研究》,指出了犯罪者和常人並無顯著的生理上差異,反駁了龍勃羅梭的觀點。

 

105年精選試題-犯罪學考試用有聲書資料參考網站: http://wenyan441.pixnet.net/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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